各業(yè)務主管單位、各區(qū)級社會組織:
為強化社會組織誠信自律與信用管理,擴大社會監(jiān)督,根據《廣東省民政廳關于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(粵民規(guī)字〔2019〕3號)以及《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延長規(guī)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》(粵民規(guī)字〔2021〕2號)的要求,現(xiàn)就2024年度區(qū)級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年度工作報告對象
2024年12月31日前(含2024年12月31日)在香洲區(qū)民政局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均應填報2024年度工作報告。
二、年度工作報告時間和方式
?。ㄒ唬┨顖髸r間。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(不含慈善組織)的年度工作報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1日,慈善組織(登記證書載明屬性為慈善組織)的年度工作報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,逾期視為未按照規(guī)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。
?。ǘ┎牧蠄笏?。社會組織年度工作報告實行網上填報、公開和存檔,無需提交紙質材料。我局不出具年檢結論,不在社會團體、民辦非企業(yè)單位法人登記證書上和年度工作報告材料中加蓋年檢結論印章。
(三)前置審查。有業(yè)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應當先將《2024年度工作報告書》提交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,再上傳到系統(tǒng)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。未經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的年度工作報告一律退回重報,逾期視為未按照規(guī)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。
三、年報內容
(一)年度工作報告。按照規(guī)定表格填寫,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政策的情況;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(xù)情況;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;財務狀況、資金來源和使用情況;接受捐贈、提供資助等活動的情況;機構變動和人員聘用等情況;其他情況。
?。ǘ┴攧諘媹蟾?。按照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的規(guī)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。
?。ㄈ┴攧諏徲媹蟾妗0凑铡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六條“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,民辦學校應當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度財務報告進行審計”的規(guī)定提交財務審計報告;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社會團體,應當報送財務會計報告、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。
四、年報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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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器地址欄鍵入“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”網址:(https://gdsmz2.gdnpo.gov.cn/home/index/mlogin?k=gdzh),選擇珠海市香洲區(qū),輸入登錄賬號(18位社會組織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)和密碼,登錄成功后,再點擊左側菜單的“2024年度工作報告”入口,按要求和系統(tǒng)提示進行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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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社會組織須下載打印《2024年度工作報告》首頁承諾書頁面,經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簽名,加蓋社會組織公章后掃描或拍照上傳。
2.有業(yè)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,需下載打印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蓋章頁面,掃描或拍照上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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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通過“廣東省社會組織綜合信息服務平臺”系統(tǒng)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,我局將分批次在“珠海市社會組織信息公示平臺”統(tǒng)一公開,接受社會公眾監(jiān)督。
2.慈善組織應當2025年3月31日前在“慈善中國”網站公布年度工作報告全文。
3.年度工作報告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、個人隱私的信息,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規(guī)定不得公開的信息,不予公開。
五、注意事項
?。ㄒ唬┥鐣M織未按照規(guī)定時限和要求向登記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的,將按照《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》(民政部令第60號)規(guī)定,列入活動異常名錄;被列入活動異常名錄滿2年的,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。
(二)社會組織應當對年度工作報告的真實性、準確性、完整性及時效性負責,所造成的不良后果,由社會組織自行承擔。
?。ㄈ┠甓裙ぷ鲌蟾嫣顚懽疃喑坊馗淮危易詈蟾峤坏娜掌趹谔顖蠼刂箷r間之前完成,更正后的信息同時向社會公開后,不得修改。
六、年報咨詢
?。ㄒ唬┘夹g咨詢電話:020-83341308、87554998。
?。ǘ┨顖笾笇ё稍冸娫挘?756-2656083。
?。?lián)系人:張健軍,聯(lián)系電話:2656083)